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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买房也能落户 办理手续高效便捷
我市实行“零门槛”落户新政


  本报讯(记者董建新通讯员代文新肖磊)“不用买房也能落户,现在的政策真是好!”近日,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成功将户口从外地迁入德州的张女士竖起大拇指。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区人口集聚工作的部署要求,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提高人口集聚规模,激发城市发展活力,3月22日,由市公安局制定的《“零门槛”落户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正式施行,为有意来德州居住生活、就业创业的各类人员创造积极条件,提供人人均等的落户机会。
  《细则》要求,对有意愿在德州城镇居住、生活、就业创业的群众,全面取消城镇落户迁入条件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群众本人及其近亲属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的“零门槛”迁入政策,真正实现城镇落户全面放开。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范静介绍,《细则》在2022年户籍制度改革,城镇落户条件全面放开的基础上,实现了6个方面的创新突破——
  人才落户方面,允许各类人才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随迁至人才集体户;
  就业创业人员落户方面,取消城镇职工社保证明材料,对能够通过实有人口系统或部门信息共享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稳定住所落户人员落户方面,取消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限制,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但有使用权的公(廉)租赁住房、人才公寓、住宅公寓等住宅即可落户;
  投靠落户方面,允许投靠落户的同户人员随迁至家庭户、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落户;
  大中专院校招生落户方面,允许在校就读期间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将户口迁移至学校集体户落户;
  其他情形迁移落户方面,对按自有房屋、近亲属房屋等途径仍存在障碍的有意迁入人员,可凭居民身份证申请在现居住地社区集体户办理落户。
  “新政策降低了落户门槛,以后我们一家都能来这座城市创业生活了。”十几年前,张利生来到德州创业做小生意,却因为没有合法稳定住所没法落户。如今在“零门槛”落户政策帮助下,张利生已经将户口落在本地,各类关系也顺利转过来。
  “零门槛”落户,对公安户政窗口服务提出了便捷、高效、智慧的新要求。为保证新政顺利施行,市公安局实施流程再造工程,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力度,立足一次办好简化手续,大力推行“智慧户政”建设,探索实施落户证明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制,进一步简化落户程序手续,倡导诚实守信的价值取向,不断实现“不见面审批、无证明办理”,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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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2 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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