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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诚信之星”评选启动

  本报讯(记者石秀秀通讯员李佳林林晓)4月7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联合发出通知,启动第四届德州市“诚信之星”评选活动,此次将评出“诚信之星”“诚信使者”各50名。
  评选标准及范围方面,候选人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引领社会诚信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热爱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候选人推荐分县市区、市直部门两个渠道报送。各单位要于5月31日前将候选人纸质材料报送至市发改委信用管理科,联系电话为0534-223051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inyongdezhou@163com。
  我市将成立第四届德州市“诚信之星”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评审活动。根据安排,4月份为宣传发动阶段,6月份评审委员会对参评对象进行评审,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最终确定100名候选人,并进行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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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1 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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