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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集体5个人
获评省行政执法标兵

  本报讯(记者尹晓燕)日前,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了首届“山东省行政执法标兵”选树活动,经推荐申报、资格审查、初评、征求意见、公示等环节,确定22个单位为“山东省行政执法标兵”集体,88人为“山东省行政执法标兵”个人,德州1集体、5个人榜上有名。
  其中,德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获评“山东省行政执法标兵”集体;德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特种设备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黄新辉,德州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第三大队大队长张玉明,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大队长、一级主办秘志刚,武城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代理副所长王秩鹏,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管理室主任杨小健获评“山东省行政执法标兵”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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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1 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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