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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十佳诚信之星” “十佳诚信使者”评选启动
12月31日前申报

  本报讯(记者石秀秀通讯员李佳林林晓)12月17日,记者从德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首届德州市“十佳诚信之星”“十佳诚信使者”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十佳诚信之星”评选范围为德州市历届“诚信之星”,“十佳诚信使者”评选范围为德州市历届“诚信使者”。评选标准实行工作指标分数制,并具体细化了各项工作指标的分值,如:建立健全并逐步完善本单位的信用管理制度或信用建设体系者,最高可获10分;积极参加德州市组织的有关信用工作活动,积极转发媒体刊发的德州市信用工作稿件等,分别最高可获5分;诚信事迹被拍摄成电影(微电影),在国家、省、市各级媒体播出,具有社会示范效应,并获得国际、国内评选奖项的可获50分等。
  本次评选采用自我推荐的方式进行。有意参评者需填写相关申报表、提报事迹材料等,并将材料电子版于12月31日前发送至工作邮箱:xinyongdezhou@ 163.com,无需报送纸质版材料。联系人:林晓,联系电话:0534-22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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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5 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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