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市消防救援支队与市公安局携手创新执法模式
部分消防行政处罚权下放派出所

  本报讯(记者刘臻通讯员时忠琪)近日,德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委托公安派出所办理部分消防行政处罚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消防行政处罚委托方式、范围等事项,推动执法服务、执法资源精准下沉。
  破题攻关,强化政策支撑。为破解消防行政处罚委托缺少“上位法”依据难题,支队提请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5个部门召开协调会,论证消防行政处罚权委托事项的合法性、可行性。按照“依法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由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出台“委托消防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意见”,统一制定“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由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辖区公安派出所行使部分消防行政处罚权。
  明晰权责,严肃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范围。公安派出所对居民住宅区、农村社区、“九小场所”等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并以消防救援大队的名义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行使现场处置权、8项行政处罚权和4类情形的强制代履行权。明确执法责任。公安派出所因消防行政处罚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由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复议答复和应诉。因执法过错或乱执法、乱作为引发的责任后果,由公安派出所承担。明确执法职责。消防救援大队负有消防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指导、纠正、中止等5项职责,公安派出所依法行使消防行政处罚、主动接受监督、承担法律后果等9项职责,确保委托执法规范有序。
  强化指导,规范执法流程。支队制定《委托执法指导手册》,规范消防行政执法委托事项的内容、环节、步骤、时限等程序,做到检查有具体细则、实施有规范流程、处罚有裁量标准。建立定期培训工作机制,由消防救援大队每季度对消防行政执法民警开展集中培训、跟班轮训、业务指导等不少于5个工作日。建立委托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制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过错,规范执法行为。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部分消防行政处罚权下放派出所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4 版:聚焦119】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