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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再发放1000万元消费券
涵盖汽车家电 持续至11月15日

  本报讯(记者王德鹏通讯员孟繁云)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自9月21日起,再次发放1000万元汽车、家电消费券,活动时间为9月21日至11月15日。
  此次我市发放汽车消费补贴500万元,补贴汽车类型为家庭乘用车辆且在德州市缴纳车船购置税并挂牌。汽车消费补贴资金由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在消费者购车时先行垫付,企业垫付资金后将相关材料汇总,向所属县(市、区)商务部门进行上报,活动结束后由市商务局统一对汽车销售企业进行拨付补贴。发放家电消费券500万元,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家电类销售企业持券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燃气灶、抽油烟机、手机、电脑(含平板电脑)8类商品,享受满减优惠。
  消费者注册登录“建行生活”App,在首页领取“家电满减消费券”,抢取满减券,持券到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电器使用即可。消费券9月21日上午10点开始投放,有效期3天,每3天上午同一时间再次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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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8 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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