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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工作方案
合理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

  本报讯(记者王志冕通讯员刘波朱志乾)5月7日,《德州市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导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发布,引导企业科学确定、合理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建立健全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
  根据方案,市、县人社部门各选取1家技能人才较为集中的企业作为优化技能人才薪酬分配试点企业,在对试点企业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开展精准指导,争取试点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得到明显优化。扎实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在数据汇总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科学发布符合我市技能人才薪酬特点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更好指导人力资源市场价格体系的形成。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制度,对取得初级、中级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培训工种和级别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至6000元的培训补贴资金。持续开展“金蓝领”培训,按照培训工种和级别给予培训机构或企业每人3000元至5000元的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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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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