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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法院——
执前调解化借款纠纷

  夏津讯(孙延晓于清磊)4月20日,在夏津县法院法官吕兆可的见证下,褚某从陶某手中接过10万元现金,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宣告解决。
  该案中,褚某与陶某曾在恋爱期间签订一份借款协议,约定陶某向褚某借款10万元,并限期还款。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手,褚某提出索要欠款遭拒,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确认借款协议合法有效,判决陶某限期偿还欠款10万元及部分诉讼费。
  考虑到双方曾是恋人关系,判决作出后,吕兆可主动做好执前调解工作,通过微信、电话多次联系陶某,进行判后答疑和辨法析理,同时多方联系褚某说明陶某面临的现实生活困难。最终双方同意和解,陶某一次性支付借款本金10万元,褚某同意自担诉讼费,该案在执行前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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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7 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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