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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设物流发展专项资金
最高奖励50万元

  本报讯(记者石秀秀通讯员杨丽丽)3月28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打造现代物流枢纽城市,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2022年度奖励资金申报实施细则》,最高奖励资金为50万元。
  德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指市政府为打造现代物流枢纽城市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在我市投资建设的重大物流工程、重点物流项目、重要物流信息平台、大型物流园区(平台)、物流龙头企业,以及在我市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规范的相关企业均可申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鼓励企业做强多式联运,鼓励企业做优冷链物流,鼓励企业升级商贸物流,鼓励企业做大电商物流等。以鼓励企业做优冷链物流奖励资金为例,对评为国家三星、四星、五星级的冷链物流企业,将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升级企业给予级差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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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5 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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