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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扫街”行动
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禁止路内停放

  本报讯(记者马乐通讯员许子超)3月18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开展“扫街”行动,针对在限行区域内路边停放的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和长时间占用机动车停车位的电动三轮四轮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行动中,民警对占用停车位长时间停放、无人认领的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进行现场拖移。对停放在停车位但是没有悬挂号牌的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登记录入信息,张贴“无牌照机动车”二维码贴纸,并对车辆所有人进行劝导教育,要求对方自行拖移并处理。
  截至目前,共拖移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58辆,劝导登记162辆。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限行区域内禁止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上路行驶或停放,驾驶合规车辆行驶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停车要停放在停车位内,禁止长时间占用停车位,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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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5 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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