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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言行

  本报讯(记者王德鹏)为落实带头加强“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和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活动要求,打造“五型”机关和干部队伍,3月9日,市纪委出台《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规范》,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言行作出全面规范。
  《规范》适应新形势新阶段新要求,秉承高标准、可操作的原则,从政治立场、遵规守纪、工作作风、同志关系、个人情操五个方面作出17条规定,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在八小时内外的应为与不可为,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履职用权、工作作风、社会交往、日常言行等划定了行为标尺和底线。
  下一步,市纪委将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对《规范》内容开展学习讨论,并将《规范》执行情况作为“五型”机关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从小事做起,从小节抓起,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以钢规铁纪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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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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