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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坚持源头控增量、市场减存量、依法严管理、堵疏保出行——
破解违规电动车治理难题

交警查扣移交限行区域内违规电动三轮车。记者刘振兴摄


交警向市民发放明白纸,宣传政策


  治理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一直是城市管理“老大难”。但眼下,不到2个月时间,我市就在这项工作上交出一张亮眼的成绩单:违规车辆上路大幅减少,中心城区涉电动三轮四轮车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51.7%。
  成绩的背后,是我市坚持以改革思维推动工作,本着“控增量、减存量、严管理、保出行”原则,通过源头、市场、路面多管齐下,建立起“闭环式”管理和治理机制,有效打破了“整治—反弹—再整治”的循环怪圈。
科学谋划系统集成推进改革
  驾车上路行驶,遇到电动三轮四轮车,市民王先生一直是躲得远远的。即便如此,他的车还是被一辆电动三轮车剐蹭了,“那辆车突然变道,蹭了以后就加速开走了,我只能自认倒霉。”王先生说。
  德州市特别是城乡接合部,电动三轮四轮车十分普及、数量庞大。各类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因不受电子监控设备监管制约,普遍存在闯红灯、横穿道路、乱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既给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带来挑战,更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仅今年1月至10月,中心城区涉及电动三轮四轮车的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达138起,造成12人死亡、155人受伤,分别占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总数的11.04%、11.11%。
  市公安交警部门曾多次部署开展电动三轮四轮车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并将三八路(岔河桥西首至迎宾大道)路段作为试点路段,每天7点至19点对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实施限行。“收效甚微。”市公安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坦言,无牌无证难以约束,仅限制其上路行驶,还有企业在生产、商家在销售,老百姓不认同,于是陷入了“整治—反弹—再整治”的怪圈。
  一辆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牵涉到很多监管部门,零敲碎打查处不行,“一 刀切”取缔也不行。如何彻底治理?
  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高位推动实施。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明确限行区域、限行时间和过渡期政策;发布《进一步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印发《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督促各单位落实职责。抽调精干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公安、工信、市场监管、宣传、信访、交通运输、教体等部门分别牵头组成7个专项工作组,各负其责、联动配合、协调推进,打破“九龙治水”的尴尬局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
源头治理齐抓共管提升效能
  位于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北方电动自行车批发市场,聚集着40多户商家,是我市中心城区电动三轮四轮车主要集中销售场所。一名商户告诉记者,相比较而言,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售价较低,且速度较快,因此销量比较高,“我们进货也多以这种车为主。”
  治理电动三轮四轮车涉及产、供、销多个环节,需要标本兼治,我市充分发挥相关责任部门专业引领作用,从产销源头杜绝违法乱象。
  工信部门对全市生产(组装)电动三轮四轮车的企业进行大检查,设立有奖举报电话,严禁企业生产违规车辆。市场监管部门在销售环节开展违规电动车清理整顿行动,对在售电动三轮四轮车品牌、进货渠道、库存数量等进行了登记,加快推进库存清理。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曝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增强群众安全出行意识。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各销售商在出售电动三轮四轮车时,真实、全面地告知消费者车辆质量、性能、用途、限制性使用规定、有效期限等信息,向购买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并准予登记的车辆,提供可供查验的产品合格证明及发票等凭证。
  今年10月份,北方电动自行车批发市场的所有业户都接到市场监管部门通知,并纷纷响应开始整改。“现在我家所有的车都可以挂上牌子,一般都是摩托车牌。挂不上牌子的都已经返厂了。”经营业户刘桂霞告诉记者。
  截至目前,全市共对22家非法(违规)生产企业采取停产措施,关停取缔3家非法(违规)销售商户,对375家、4856辆库存违规车辆全部完成退换货处理,向6家网络电商平台发出禁止销售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协查函。
刚柔并济无缝衔接织密法网
  “我的车还是新买的,不能说不让跑就不跑了吧”“我平时上路很遵守秩序,凭什么就不让骑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范晓琳回忆,自8月份《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后,交警微信公众号后台经常收到类似的留言。
  为避免“一刀切”带来的执法隐患,我市采取“两步走”,对建成区分步骤实施限行管理。同时设置过渡期,分梯次稳妥推进限行管理工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梁国清介绍,目前中心城区设置限行区域为东至减河西大道(含)、西至运河大道(含)、南至东风路(含)、北至天衢路(含)。自明年3月15日起,将会进一步扩大。2024年1月1日起所有违规车辆将不得上路行驶和路内停放。
  经过前期大力宣传引导,自11月1日起,中心城区对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正式实行限行管理,限行区域内每天6点至20点禁止违规车辆通行和路内停放。市公安机关采用“定点+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全面整治和精准打击相结合,将警力全部下沉至路面,做到有违必查、有违必究,形成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对于查到的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积极征求司法、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意见,明确“一次登记告知、二次查扣移交、三次处罚移交”的查处流程,统一执法标准。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8万余人次,累计查扣移交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166辆。
  12月13日,市公安局德城分局再次组织安排电动三轮四轮车专项检查,一上午时间,东方红路与湖滨大道交叉口没有发现一例违规上路情况,“车辆基本都已经挂上牌子,且驾驶人都考取了驾照,上路行驶也更加遵守规则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武娟说。
以人为本疏堵结合保障安全
  在得知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限行后,王国英很是无奈。自己双腿残疾,出行全靠一辆电动三轮车,但居住的小区刚好就在限行区域内。经过咨询,他的电动车无法挂牌,更没有办法上路。“家里条件有限,这辆车还是凑钱买的,更别说换辆新的了。”
  遭遇类似窘境的,还有周建国。他家住唐人公馆小区,每天负责接送在德州市实验小学上学的外孙。“我年龄大了,骑电动三轮车比较省劲儿。车子有顶棚,还能给孩子遮风挡雨。一说要限行,真把我愁坏了。”
  “治理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说到底是为了规范公共交通,保障城市安全。但也得看到它所承载的一部分交通运输需求。对这部分需求,要疏堵结合。”市交通运输局城市交通科科长孟凡朝表示。我市紧紧抓住教育引导和保障出行两大关键环节,采取多项务实便民举措,在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上出“真招”,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
  市残联部门针对残疾人群体出行需求,制定出台《德州市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补贴办法》,明确残疾人购买专用代步车费用按照市级20%、县级40%、使用人40%的比例共同承担。残疾人专用代步车由政府统一招标采购,实行统一车型、统一型号、统一颜色、统一编号、统一管理。“目前,首批50辆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已经发放到有需要的残疾人手中。”市残联副理事长徐登文介绍。
  今年10月,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制定出台《优化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公交出行分担率实施方案》,从今年开始,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5个月全员免费乘车。同时增加200辆公交车,优化38条公交线路和18个公交站点,增开2条公交线路和1条定制公交线路,大幅缩短公交发车时间等,切实解决群众出行后顾之忧。“6路公交车10分钟左右一班,准时准点,风雨无阻,而且还免费,特别好。”周建国十分满意。
  电动三轮四轮车是环卫工人、快递员的主要交通工具。城市管理和邮政管理部门分别制定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使用管理办法,加强所辖车辆和租用(使用)车辆管理,制定自用车辆淘汰更换计划。目前,城市管理部门已更换车辆451辆,占比61.4%;邮政管理部门已经更换车辆741辆,占比70.6%。
□本报记者马乐本报通讯员李禄超 麻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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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5 版:社会·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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