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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动引才“关口”前移
企业“预引进”大学生可享补贴

  本报讯(记者王志冕通讯员韩广)日前,《德州市企业“预引进”优秀大学生补贴实施细则》发布,支持企业推动引才“关口”前移,创新“招生即招工、毕业即就业”人才引进机制。
  细则所称的“预引进”,是指我市企业通过与在校大学生签订就学就业协议、给予在校期间资助等方式,与毕业后有意来德州工作的大学生提前建立契约关系。企业给予大学生在校期间资助包括学费、生活费等。其中,每学年学费资助最高不超过实际缴纳金额;在校期间生活费资助,自签订就学就业协议之月起开始计算,每人每月最高2000元。
  此外,“预引进”大学生毕业后到协议企业就业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正常缴纳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经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我市将按照在校期间企业资助金额的50%给予企业补贴,每人最高3万元。
  有关内容可咨询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4-7908079、790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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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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