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我市开启职工门诊保障机制 填补医保制度空白
实施1个月 报销超90万元

  本报讯(记者尹晓燕通讯员刘丽丽)“每周都来医院复查,没想到门诊费用也报销了一部分,现在的医保政策越来越惠民。”9月23日,市民王健说起9月1日我市开始实施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竖起了大拇指。
  今年7月,王健因患鼻息肉到山东省立医院做了手术,术后需要定期到门诊复查。9月份,他复查了3次,共花费1200元,除起付标准及个人自付部分
  外,报销了432元。
  为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日前,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德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办法(试行)》,填补了我市职工医保制度空白,解决了困扰参保职工多年的门诊保障问题。
  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自2000年建立起,即执行个人账户制度,参保人在定点门诊、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用由本人个人账户资金进行结算。由于不同年龄段参保职工患病率有差别,参保人员对门诊诊疗需求大不相同,导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足与结余过大并存,我市医保部门先后采取了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放宽至家庭成员共享等措施,但仍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此次出台实施的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政策,主要解决了参保职工因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费用,按照年度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60%由统筹基金予以支付,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额度可达1000元。”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科长冯玉梅介绍,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所需资金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拨,用人单位及参保职工不需要另行缴费。
  该政策在制定时,还充分考虑到德州市交通优势导致的转外就医人员多的情况,专门对异地门诊报销事项进行明确,凡我市异地安置(工作、长期居住)以及临时转诊转院的参保职工在市外发生的普通门(急)诊费用,均可以在办理备案手续后享受联网直接结算服务,个人首先自付10%后执行本地报销标准,且市内、市外门诊费用可以累计计算,达到400元的年度起付线后即实现在就医地即时结算。
  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由于职工普通门诊起付标准实行年度内累计,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就医时,无论本次是否达到400元的起付标准都应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一次,以便累计到下次使用。”自9月1日施行以来,我市已有7033人次享受待遇,报销门诊医疗费91万元。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实施1个月 报销超90万元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3 版:社会】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