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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6610个村完成农业电价改革——
农田灌溉年节支1922万元

▲宁津县小付家村农电工付学峰(前)为村民电费卡充值


  “电费每度降了0.1元。为啥收、收多少,村干部算得明明白白,大伙儿心里敞亮,都没意见。”9月12日,宁津县刘营伍乡孙华门村种粮大户孙汉贵说。
  农业灌溉用电加价标准高、不透明、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一直是困扰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难事和烦心事。今年,我市在全市范围开展农业灌溉用电价格改革,解决农业灌溉用电价格矛盾,理顺电价体制体系。目前,全市6610个改革村全部完成农业灌溉用电价格改革,每年可降低灌溉费用1922万元。
科学测算厘清电价“糊涂账”
  根据山东省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标准,灌溉用电终端价格由用电基本费用+电能损耗值+农电工劳务报酬3部分组成。其中,用电基本费用每度0.54元。
  “过去每度电电工收1元,多出来的钱说是损耗和人工费,但是附近几个村却比我们便宜0.2元。为啥便宜谁也说不清,大伙儿常为这事起矛盾。”孙汉贵的话代表了多数村民的心声。
  解决孙汉贵的疑惑,科学合理确定电能损耗值与农电工劳务报酬,是理顺农业灌溉用电价格体制体系的关键。
  去年8月,宁津县在我市率先试点农业灌溉用电价格改革,由分管县领导牵头,成立了发改、市场监管、供电等单位组成的改革联席会议,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整治全县农业灌溉用电收费行为的实施方案》和《全县农业灌溉用电价格改革参考办法》,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采取“五步法”进行改革。即:厘清线路损耗值,统一确定农电工劳务报酬,综合测算农业灌溉用电终端价格,根据每村实际情况推进“一村一价”“一事一议”模式,在试点成功基础上迅速向全县推广。
  “针对农电工不用出村、工作强度相对较小的实际,结合年度农田灌溉次数、地亩数、电力服务项目与质量、农电工人员数量等情况,确定农电工劳务报酬为每人每天100元。”宁津县发改局副局长吴延筱表示,以此为基础,各乡镇党委、政府根据自身实际开展测算工作。
  刘营伍乡采取了试点村分类取平均值为指导价的方式进行核算。“通过走访调查了解群众意见,并邀请电业部门实地测算,根据实际线损值情况,从高到低选取了孙华门村、老君堂村、周庄村为试点村,通过导线长度和每个变压器理论线损值,得出全村理论线损值。”刘营伍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李宪亮介绍,再由理论线损值、上年农业总用电度数以及人工费用等推算出指导价范围。
  “以孙华门村为例,该村为普通机井灌溉村,理论线损值为23.3%,根据灌溉次数每年4到5次,计算出灌溉用电指导价范围为0.88至0.92元。其他村理论线损值在23%左右浮动的,都可以按照这一区间收费。”李宪亮说。该乡实行改革后,37个村全部实现电价下调,最高降幅26%,每年可为百姓节省灌溉开支17万元以上。
  “1度电0.9元,浇一亩地耗电约10度电,我承包了120亩地,一年浇地4次,能省近500元。”孙汉贵直言,乡政府牵头、村“两委”核算,电费加价标准科学合理,“再也不是一笔糊涂账了”。
“一事一议”定价过程全透明
  农业灌溉用电价格改革的根本在于价格政策与“一事一议”相结合。全市13个县市区共有6610个村需要改革,如何做到让群众满意,实现全过程无震荡?
  我市聚焦突出问题,强化顶层设计,印发了《关于推广宁津经验深化农业灌溉用电价格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改革领域主要集中在以电为灌溉动力的村,加价程序严格按照村“两委”“一事一议”程序进行,加价标准在科学合理测算、应降尽降的基础上,明确告知群众测算依据,做到公开透明。
  前不久,禹城市禹兴街道西曹坡村在“三务公开栏”张贴了电价调整决议事项公示通知,看到公示内容,村民官延合提出疑问,“为什么咱村每度电1元,而邻村是0.95元?”
  村党支部书记官胜军立即就村民疑问第一时间回复,“咱村灌溉面积是720多亩,邻村是410多亩,而且邻村机井数量少、农电工工作量小、线路损耗也不一样,所以他们最终核算的电价是每度0.95元。”经过耐心解释,官延合打消了疑虑。7天公示期过后,西曹坡村无一人反对,正式按照每度电1元的收费标准执行。
  “我们的加价标准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表决,由村级纪检委员负责全程跟踪监督,做到全程公开透明。议事过程中,围绕加价标准、测算方法等内容开展民主议事,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和建议,充分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决议权、监督权。”禹兴街道党工委书记贾海英表示,群众的事让群众说了算,矛盾点变成了凝聚点,以透明度赢得村民满意度。
  今年4月23日,我市召开农业灌溉用电价格改革现场会,在全市全面推开农业灌溉用电价格改革。截至目前,6610个改革村已全面完成改革。其中,3161个村加价标准降低,占参加改革村总数的47.82%。改革后,终端电价执行每度0.74元及以下的村共计4726个,占总数的71.5%;终端电价执行每度0.74至1元的村由改革前的2753个下降到1805个,占总数的27.31%;改革后终端电价执行每度1元以上的村由428个下降到79个,占总数的1.19%。
狠抓落实专项监督“回头看”
  “请问村里的农业灌溉用电价格是多少?”“1度电0.85元,比之前便宜了。”……前不久,市发改委会同市运河经济开发区发展服务部,安排工作人员先后到赵虎镇白王庄村、赵宅村,调研电价改革落实情况。
  为避免农业灌溉用电价格出现反弹,我市建立起三级长效监督机制,巩固改革成果。
  村民自治监督,村民可通过村务公开栏、手机APP等平台公开公示的电价标准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负责本村未经程序擅自提高灌溉用电价格标准等问题的督促整改。政府属地监督,以乡镇(街道)政府为单元,建立“一村一价”工作台账,对各村终端执行电价标准实行清单化管理。
  同时,市发改委实行定时督导检查机制。6月份以来,市发改委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回头看”,对农业灌溉用电价格改革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漏补缺。“走访发现,部分村庄村民对改革知晓率低,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要求当地发改部门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后期继续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市发改委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李新峰说。
  此外,明确动态调整机制。当实际灌溉情况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农业灌溉用电价格时,村庄要提前向乡镇(街道)政府提出调整意见与调整依据,待乡镇(街道)政府同意后,方可按程序调整变更。未经村“两委”“一事一议”通过的,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调整用电价格。
  “目前第一轮‘回头看’已告一段落。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探索完善农业灌溉用电价格改革办法,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加价标准确定方式方法,争取让农户、农电工、政府都满意。”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王大山说。
□本报记者石秀秀本报通讯员李禄超马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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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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