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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市级诚信单位开评
9月15日前申报

  本报讯(记者石秀秀通讯员林晓)8月9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德州中心支行、德州银保监分局联合下发通知,启动2021年度市级诚信单位评选,将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50个“诚信单位”、15个“诚信示范街区”及100个“诚信经营示范店”。
  “诚信单位”包括德州市行政区域内诚信事迹突出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企业;“诚信示范街区”包括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商户相对集聚、具备一定经营体量和产业规模,在诚信做产品、诚信做经营、诚信做服务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整体性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的经营服务区域(含各类大型市场);“诚信经营示范店”包括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经营资格,讲诚信的商业、服务业个体工商户。
  8月15日前为宣传发动阶段;9月15日前,采取属地推荐、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可自我推荐申报,各县市区发改局牵头组织开展本地初审及推荐工作。9月底前完成评选,对获评单位授予牌匾和荣誉证书,进行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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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5 版:社会·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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