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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部门密切协作,组建联合执法队伍——
加大整治力度 严查违规行为
  

□本报记者马乐
  “您好,请报一下注册手机号码,我们核实犬只信息。”7月2日,德州市中心城区养犬管理集中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各区联合执法队伍分别前往居民小区、公园等重点区域,广泛宣传、严格执法。
  晚上7点左右,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城管部门派出联合执法人员20余人,他们首先来到长河街道东七里铺社区,傍晚时分外出遛狗的市民较为集中,大家都能做到自觉为犬只拴绳。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了几只宠物狗,均已进行防疫并办理了信息登记。随后,他们前往附近的二手电动车市场,在前期摸底排查过程中,联合执法人员发现市场内有一经营业户喂养了1只中华田园犬。经多次协调犬主依然不愿办理犬证,根据相关法规,执法人员没收了犬只,送回收容所与流浪犬一同集中安置。
  依法文明养犬是市民良好素质的体现。自4月30日我市养犬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各级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市公安、城管部门组建养犬联合执法队伍,以派出所辖区为网格,严格依据《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巡查执法。
  《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重点管理区内实行养犬登记制度。个人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1只,条例实施前已饲养的超出限养数量的非禁养犬只,养犬人自条例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养犬登记的,可以继续饲养。未办理养犬登记或者续签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按每只处500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没收犬只。重点管理区内个人饲养犬只的,携犬出户应当为犬只佩戴犬牌、束犬绳。未佩戴犬牌的,未用犬绳牵领或者犬绳不合标准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罚款。
  7月5日,陵城区联合执法人员走进安德街道和谐家园小区,向居民发放宣传材料,详细讲解文明养犬具体要求。在一栋居民楼下,他们见到一居民外出遛狗时未拴绳,便上前询问情况,发现其至今未给犬只办证。随后执法人员给予养犬人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尽快前去办证。
  德城区联合执法人员在北园小区开展行动时,发现一居民喂养了2只宠物狗,1只有证1只无证。犬主解释,由于错过了一户多犬证件办理期限,家中的另一只狗始终无法办证。执法人员给予养犬人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尽快清理多余犬只。
  自6月1日至今,中心城区共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1196起,捕捉收容流浪犬317只,查处不办理养犬登记、一户多犬违法行为7起,行政罚款7人。“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流浪犬、无主犬的捕捉力度,对遛狗不拴绳、犬粪不清理等行为严格整治,提高执法频次,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切实提高市民依法文明养犬意识,规范养犬行为,推动养犬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市养犬管理工作专班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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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5 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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