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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法院——
妥善调解合同纠纷案

  武城讯(谷晓彬)5月10日,一起借款纠纷双方当事人同时来到武城县法院,向法官耐心调解表示感谢。
  该案中,被告张某从事地膜销售,并将原告王某11万元货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未按期提供货物。
  案发后,张某主动到武城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偿还被害人1.9万元,尚有9.1万元未予归还。武城县法院法官高振礼了解案情后发现,张某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为真正解决双方当事人难题,高振礼通过当面调解、委托调解等方式,动员被告积极筹措资金,并联系侦查人员和公诉人、律师分工协作。最终,被告张某筹集到资金,原告王某得到足额赔偿,当场表示谅解。
  因张某系自首,认罪认罚,且取得原告谅解,法院酌情从轻处罚。本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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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6 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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