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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法院——
庭前调解化矛盾

  乐陵讯(刘刚)4月19日,乐陵市法院民一庭法官马志强庭前调解一起民间借贷案,为双方当事人及担保人解决了后顾之忧。
  该案中,被告孟某因做生意向原告李某借款,借款后孟某生意并不景气,导致借款分文未还。其中一个担保人孟某娥是孟某的亲戚,因借款纠纷,两家人也起了冲突。为了化解当事人矛盾,马志强和原被告耐心沟通,基于现实情况,原告同意放弃一部分利息,孟某表示会按期偿还借款。
  按照法律规定,孟某娥作为担保人需要签字认可,但她因为个人问题无法到场。为尽快了结此案,办案干警驾车将调解书送到孟某娥手中并现场签字。事后,双方当事人均对法官干警靠前服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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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7 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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