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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中心城区倡导禁止焚烧冥币纸钱纸扎物等祭祀用品的通告

  为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进一步净化城市环境,树立清新、整洁的良好城市形象,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在我市中心城区(不含陵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倡导禁止焚烧冥币纸钱、纸扎物等祭祀用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倡导禁止焚烧冥币纸钱、纸扎物等祭祀用品。
  二、本市禁烧范围
  (一)中心城区内,下列区域禁烧:
  本市德城区所辖各街道办事处和二屯镇德滨高速路以南区域,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区域,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除赵虎镇、抬头寺镇南外环以南之外所辖区域,重点是以上区域内的小区公共场所(含楼道)、城市道路及两侧、广场、停车场、体育馆(场)、游园、公园、景区、天桥、城区铁路及两侧等地点;禁烧区域内殡仪馆和公墓指定地点除外。
  (二)中心城区除上述区域外的下列地点同时禁烧:
  1.公园、广场、风景林地等公共场所及公共绿地;2.殡仪馆、公墓、陵园等公共祭扫场所非指定地点;3.德城区政府、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地点。
  三、广大市民要树立节俭丧葬、厚养薄葬的美德,倡导以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络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祀方式,共同营造好城市环境。
  四、德城区政府、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倡导禁止焚烧冥币纸钱、纸扎物等祭祀用品责任落实到各基层组织和有关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学校、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开展禁烧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德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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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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