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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98类电子证照“亮证即用”

  本报讯(记者邓静通讯员孙玮)记者从市政务服务大厅获悉,我市政务服务系统全面推广电子证照应用,目前,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行驶证、营业执照等98类电子证照实现“亮证即用”。办事群众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时,如果忘记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等证件,只需在手机上生成电子证照,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自去年4月7日起,我市政务服务系统全面推广电子证照应用,依托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前期整合成果及“爱山东”APP、山东微警务等政务大数据支撑,我市探索实现了电子证照、电子签名、实名认证等技术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领域中的全景化应用。目前,已实现身份证、营业执照、驾驶证、社保卡等98类个人和企业证照试点应用,并在高频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实现电子证照关联。办事人员可以下载“爱山东”APP,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并获取身份证电子信息,根据提示进行人脸信息识别。如果之前已使用过电子身份证,只需打开 APP“我的证件”,然后刷脸认证,就能即时获取电子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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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5 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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