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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法院妥善执结涉民生案件——
“暖冬执行”安民心

  本报讯(记者董建新通讯员马静)上月28日,德城区群众朱某和王某来到德城区法院,将两面锦旗送到执行干警马振远和法官刘振明的手中,感谢他们耐心办案,顺利执结两起涉民生案件。
  在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朱某不慎掉入某小区楼道的设备井内,造成身体严重创伤。事后,朱某将该小区物业诉至德城区法院。法院依法查明该物业公司在其管理范围内未充分、合理尽到保障义务,对朱某的伤害应承担赔偿责任,于是依法判决该物业公司赔偿原告朱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2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公司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原告向德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执行干警马振远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该物业一直以财务状况不良为由拖延履行。德城区法院随即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组织人员前往物业公司清查财务状况。面对强大压力和法律威慑,该公司负责人同意履行赔偿义务,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支付了一半执行款,并承诺将限期支付剩余赔偿。
  在另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德城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德州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王某工程款及逾期利息73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该公司提出用“以房抵债”方式进行偿还,但王某工程款里还包含十几名农民工工资,该还款方案不能迅速执结农民工工资。为了尽快执结案件,维护申请执行人及农民工合法权益,德城区法院执行四室法官刘振明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并告知其如果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在执行法官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该公司将执行款一次性履行完毕,农民工工资也第一时间发放到手中,此案圆满执结。
  年终岁尾,各类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增多,为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德城区法院近日启动“暖冬执行”专项行动,对涉民生案件快立快执,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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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6 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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