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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新政实施
我市开出首份离婚申请受理回执单

  本报讯(记者李莉通讯员马慧超)“回去后,一定会认真考虑一下我们的关系,希望能找到适合我们的相处方式。”1月4日上午9点,市民朱先生和妻子来到德城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工作人员为他们开出我市首份《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让他们回家冷静。
  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其中,离婚登记方面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当事人提出离婚申请后的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按照规定,离婚双方可以到任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离婚手续,一旦申请,后续相关手续必须去该机构办理。”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新规定实施后,也不是所有当事人都能接受这一规定,我们会认真向他们作出解释,希望都能冷静处理,珍惜婚姻、珍惜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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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5 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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