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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检察工作注入“科技引擎”
——乐陵检察院司法鉴定实验室(电子物证)标准化建设纪实
  □本报记者董建新本报通讯员高忠祥崔海勃
一个QQ号锁定互联网另一端的幕后黑手、一条已删除的手机短信揪出贪官巨腐、一个SIM卡还原所有犯罪记录……这些听起来只在影视剧中上演的情节,真实发生在乐陵市检察院司法鉴定实验室。
  近日,经专家实地检查、审核资料、现场答辩等程序,乐陵市检察院司法鉴定实验室(电子物证)标准化试点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何为司法鉴定实验室?乐陵市检察院检察长贾维力解释说,通过实验室,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的电子设备还原分析,把大数据上传云端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让电子证据“开口说话”,使犯罪分子无处可藏。实验室已成为打击作案手法隐蔽化、智能化的犯罪分子的“利器”。“我们坚持向现代科技要战斗力,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持续深化检察信息化建设,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注入‘科技引擎’。”贾维力说。
  据介绍,2014年,该院投资300余万元,建成由数据预检区、电子介质数据检验区、介质储存区等组成的司法鉴定实验室。这是全省基层检察院中唯一按照国家二类司法鉴定标准建设的电子数据实验室。随着几年发展,该院逐渐探索创建了“技术侦查联动”制度,实现了实验室与办案部门无缝衔接、职能联动。需要技术取证协助时,由办案人员报请批准并填报申请单,实验室随后介入,依托实验室管理平台,利用多种电子取证设备,提取、恢复、固定和分析涉案电子数据,确保提取的涉案证据具备法律效力。生成检验报告后,实验室会对全部数据进行针对性筛选分类,并以技术侦查建议的形式交给办案部门。
  近日,德州市公安局在侦查一起涉黑案件时,获知时任某看守所狱医的赵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手机短信联系方式,帮助看守所在押人员向外传递信息,使多名犯罪嫌疑人逃避刑事处罚。
  侦查机关将这一线索移交德州市检察院刑事执行局办理。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赵某具备一定反侦查能力,所购买的涉案手机为老式机型,手机卡是假名字,收发的涉案信息随收发随删除,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在德州市检察院委托下,乐陵市检察院司法鉴定实验室通过电子取证设备成功恢复提取有效电子数据15条。围绕这15条涉案信息,办案人员进行延伸证据收集,最终将赵某移交公诉部门。
  庭审期间,实验室技术人员出庭作证,该案也成为全省检察机关首例电子证据专业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案件。
  2018年8月,经德州市检察院推荐,省检察院审核批准,乐陵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被确定为司法鉴定实验室(电子物证)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
  压力就是动力,挑战就是机遇。该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乐陵市检察院标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阶段步骤、具体要求,重点围绕硬件建设、内部管理的标准化建设,逐步推进实验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工作中,对62项实验室标准进行分组、分类编制。将标准规定的业务流程、操作要求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实现标准化对司法鉴定工作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作用。目前,该实验室的电子数据取证服务对象已覆盖检察、纪检监察、公安等多个部门。实验室自运行以来,已协助办理案件65件、提取涉案电子数据14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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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6 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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