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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各中小学举行“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
做守法知法小公民
作者:曹清本报

德州市湖滨北路小学学生开展模拟庭审活动。周明摄


乐陵市城西小学少先队员集体宣誓。庞建磊摄


禹城市泺清河小学举办“宪法进校园”活动。王勇摄


宁津县柴胡店镇孟集小学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孟宪峰摄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11月30日,德州市实验小学学生洪亮的诵读声在校园回荡。
  刚刚过去的一周,“宪法”成为高频词。 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我市各中小学通过普法宣传、法治讲座、宪法晨读等方式,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做一名爱国守法的新时代法治好少年。
  12月2日,德州市湖滨北路小学70余名学生走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现场模拟庭审活动。孩子们就一起校园欺凌案件进行模拟审判,“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等按照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及举证、质证等环节,完整呈现审理过程,感受法律的威严。“虽然是模拟庭审,但我们深深感受到法律的严肃,对法律有更深的敬畏之心。 ”学生们纷纷表示。
  德州市天衢中心小学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作法治教育讲座。根据学生的知识储备和心理特点,检察官通过“要命的手机”“一个长期打架的中学生的日记”等真实案例,详细讲解了法律知识,拉近了法律与学生的距离,使抽象的法律知识更容易被理解。
  师生是尊崇和维护宪法的重要力量。宁津县柴胡店镇孟集小学校长鲁肖东认为,国家宪法日不只是一场简单的宣传活动,对宪法的尊重,应该从让每个人都了解宪法开始。学校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学生在教师的带领下,齐声朗读《宪法》节选内容,认识国家根本大法的重要性,明白作为公民,要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平原县第一实验小学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制作法治手抄报,激发学习宪法的兴趣。学校还将宪法常识和法治知识融入到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逐步建立法治教育长效机制。
  德州市实验中学、德州市第五中学、德州市石芦街小学、乐陵市第一实验小学等学校,将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通过国旗下讲话进行宪法学习和宣传,引导师生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让法治观念根植于心。
  “我市高度重视学生法治教育,依托‘国家宪法日’等专题活动,实现法治教育立体化、人员全覆盖、宣传多样化。 ”市教育和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张卫东表示。学校通过宣传栏、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宣传载体,普及安全、卫生等法律知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丰富法治教育形式,增强法治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引导师生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目前,我市已连续5年举办“学宪法讲宪法”比赛,通过开展相关活动,努力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校园氛围。“我们将逐步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互动综合体系,切实形成协同联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让每一名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张卫东说。
□本报记者曹清本报通讯员王培培周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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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7 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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