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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充分发挥公安刚性与人民调解柔性
“公调对接”解纠纷促和谐
作者:董建新
  本报讯(记者董建新通讯员王琦)“有民警参与,有人民调解员介入,这个结果我心服口服。 ”11月6日,在夏津县双庙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一起因农田灌溉引起的人身伤害纠纷圆满调解,当事人王某当场兑现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该案中,双庙镇东鸭村村民冯某被王某家的灌溉水管绊倒摔伤,造成小腿骨折,共花费医疗费共计3.8万元。原本并不复杂的纠纷,却在赔偿阶段出现问题,“村里灌溉水管这么多,你咋确定是我家的水管绊倒的,这赔偿我不认。 ”无奈之下,冯某拨打了110寻求帮助。
  接案后,双庙派出所立即启动“公调对接”机制,由双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选派调解员刘保峰介入,结合公安侦查手段,确定是王某家的灌溉水管造成冯某受伤。证据确定后,调解员立即开展工作,多次进村入户释法析理。并召集东鸭村党支部书记、双方当事人、办案民警集中座谈,该案最终圆满调解,王某承担了1.6万元的赔偿。
  案件成功调解,得益于夏津县今年8月全面推行的“公调对接”机制。所谓“公调对接”,就是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密切配合,形成治安调解和人民调解相互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长期以来,有事打110已成为群众的习惯。一些本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渠道解决的矛盾纠纷,也不断涌入派出所,因警力有限,一些轻微案件处理往往不及时,导致小矛盾变成大纠纷。”谈及打造“公调对接”机制的初衷,双庙派出所所长朱宗杰打开了话匣子。通过“公调对接”机制,县乡村公安、司法和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对接,在具体实施中形成“公安锁定证据、司法讲法理、村干部讲情理”的工作方式。
  “‘公调对接’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不仅能发挥公安部门的刚性,也能展现人民调解的柔性,既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也缓解了公安机关‘非警务’调解压力。 ”夏津县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室主任王光辉说。
  同时,对医疗、劳动争议等疑难案件及跨辖区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机制明确,由乡镇通过夏津县自主研制的“乡呼县应平台”转交上级机关,集合全县之力共同解决。
  值得一提的是,借助“公调对接”和人民调解员工作优势,夏津县打出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组合拳”。“调解员们在调解矛盾纠纷时,还会见缝插针进行法治宣传,引导公民遵纪守法。 ”夏津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杨洪杰表示。自机制实施以来,接办各类矛盾纠纷12起,调处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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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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