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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开征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意见
作者:王志冕


  本报讯(记者 王志冕)8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就《德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德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旨在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共分六部分,包括总则、基本行为规范、鼓励与促进、实施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其中,基本行为规范明确了公民的文明行为标准,包括应当热爱祖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应当自觉遵守公共交通行为规范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践行公共环境文明行为规范、自觉践行公共秩序文明行为规范等。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地方立法计划安排,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将首次审议《德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市民可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通讯地址:德州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新城综合楼A区402室),联系电话:0534-2308276,电子邮箱:shjsgw@dz.shandong.cn。意见征求截至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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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 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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