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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将调整优化货运车辆通行管理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作者:马乐
  本报讯(记者 马乐 通讯员 肖华荣)7月19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优化中心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调整优化后,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区域和时间发生了改变。管理区域变为:驸马营路-105国道-北外环-晶华大道(北段)-天衢东路-崇德一大道-东风东路-晶华大道(南段)-太阳湖路-广川大道-516省道-运河大道-鲁冀界以内。其中,运河大道(天衢西路至新河西路段)办证、限重通行;晶华大道(东风东路至德百物流批发城西门路段)、东风东路(晶华大道至德百物流批发城北门路段)办证通行。 516省道漳卫新河危桥修复通车之前,货运车辆可经105国道-解放大道-新河西路办证通行。
  管理时间变为2时至9时、17时至19时为禁止通行时段,其他时段为限制通行时段。
  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车辆通行管理区域的,需办理临时通行证明,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禁止通行。环卫、邮政等公共服务车辆实行备案通行。
  市民可于7月24日前,通过电话、邮寄、电子邮箱反馈意见。电话:2318361,电子邮箱:dzjjzxk@163.com,书面意见邮寄至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秩序管理科,地址:德州市长河大道100号,邮编:2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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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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