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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征集令
文化和旅游企业、景区、专项消费活动均可申报
作者:马乐
  本报讯(记者 马乐)为持续推动第四届德州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向纵深发展,6月29日,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通知,面向全市征集签约文化和旅游企业,以及文化和旅游专项消费活动。
  全市范围内凡属于文化衍生、图书报刊、影视音像、旅游景区等领域的文化和旅游企业均可申报参加第四届德州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各县市区文化产业园区、文化消费集聚区、文化旅游景区、文化特色小镇、城市商业综合体等文化消费场所举办的大型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动可申报惠民消费专项活动。
  通过审核的文旅产品和服务将被纳入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优惠补贴扶持范围,推荐进入旅游景区、文化消费集聚区展销,参加有关产业博览会、交易会等。凡被采纳的惠民消费专项活动,消费季组委会将根据区域内文化企业数量、活动现场规模等因素,面向活动现场发放定向消费券。
  有申报意向的文旅企业,如已入驻文旅云平台并与省组委会签约,可直接报送纸质签约协议申报,否则需先入驻平台,再报送纸质协议。各县市区文旅局审核协议完整性、准确性,并统一邮寄到市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惠民消费专项活动申报,须报送详细方案,并发至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邮箱 dzwhh-mxf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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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5 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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