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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家暴告诫制度、12338妇女维权热线全覆盖、“零门槛”提供法律援助——
我市多途径维权向家暴说“不”
作者:李榕

志愿者为市民讲解反家暴法相关内容


  □本报记者李榕
  为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的到来,提高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市妇联联合市卫健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开展了“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 3月1日,记者了解到,《反家庭暴力法》施行3年以来,我市妇联接访家暴案件数稳中略增,是妇联接访的重点内容,去年全市接访家庭暴力案件66起,占婚姻家庭类信访案件的34.9%。
去年接访66起家暴案件
“反家暴法实施3年以来,全市各级妇联接访家暴案件数量逐年增长,其中,2016年接访58件,2017年接访63件,2018年接访66件。 ”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国芮介绍,从调查分析情况看,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施暴者素质不高,脾气暴躁,自控力差;受“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等思想影响,男子封建夫权思想严重;部分男性婚内出轨,以种种借口逼迫妻子离婚,妻子稍有反抗,就会招致暴力;男女经济地位不平等等。“《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广泛宣传,使公众反家暴意识明显提升,有更多的家暴受害者能主动寻求帮助。 ”国芮认为,随着各职能部门及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应对家庭暴力能力明显提升,在我市,反家暴社会生态圈初步形成。
  据悉,为推动《反家庭暴力法》有效实施,我市不断强化部门联动,形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合力,市妇联联合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制定出台了《德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范了各部门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中的职责,明确了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发放标准、程序。
县市区开通12338维权热线
“受家暴的主要还是女性,大约占到案件受害人数的九成以上。 ”国芮介绍,为此,各级妇联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通过加强“一站一线”(妇女维权服务站、12338妇女维权热线)建设,畅通家暴受害妇女信访及求助渠道。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全部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设置专人接听,妇女遭受家暴可及时向妇联求助。县、乡镇(街道)建立妇女维权服务站147个,实现100%全覆盖,村(社区)妇女之家建立妇女维权服务站(点)3000余个。
  为提升维权服务专业化水平,市妇联在13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反家暴公益维权服务站,给遭受家暴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2018年,我市反家暴公益维权站共为393名家暴受害妇女提供了法律咨询,为102名受害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有效维护了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零门槛”
  值得一提的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后,我市对家暴受害妇女的法律援助实现“零门槛”受理,即因遭受家庭暴力到市妇联进行求助的妇女群众,若想申请法律援助不再需要任何条件和手续,持市妇联开具的介绍信,便可直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
  与市心理咨询师协会联合,为家暴受害妇女提供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咨询、心理抚慰等志愿服务。公安机关建立了110报警服务台和家庭暴力伤情鉴定机构,目前,全市建立110报警服务台40个,确保有家暴案件发生时及时出警,所有县市区都建立了家庭暴力伤情鉴定机构,《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全市共为百余名家暴受害人做伤情鉴定。协调民政部门在各市县区建起反家暴庇护机构。“家庭暴力具有社会危害性,但毕竟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具有特殊性,除已接访案例外,可能还有许多隐忍沉默的受害者。 ”市妇联工作人员提醒,遭遇家暴时,千万不要沉默了事,要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及时报警制止家暴,想办法保存证据,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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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5 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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