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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云公开宣判一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作者:李智群
  本报讯(记者李智群通讯员董建泽 王健)近日,庆云县法院对一起涉嫌敲诈勒索、抢劫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进行公开宣判。庆云县法院院长牛庆华担任审判长,庆云县检察院检察长李茜出庭支持公诉,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庆云县公开宣判的第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与段某密谋,联合张某甲、张某乙以“仙人跳”方式敲诈他人钱财。按事先分工,4人于2018年1月连续作案3起,涉案金额8000元(其中3500元未遂)。同时,被告人王某、段某、张某甲抢劫作案1起,涉案金额10481.99元。
  最终,王某等人因犯敲诈勒索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3年8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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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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