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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加强纪检干部自身建设
分级预警严防“灯下黑”
  宁津讯(赵双红姜文义)日前,宁津县纪委制定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分级预警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制。
  预警的范围包括县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乡镇(开发区、街道)纪(工)委全体在职干部在信访举报、网络舆情、纪律审查或日常监督检查以及干部考察、年终考核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根据预警行为的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发生频率等现实表现,实行三级预警,分别用蓝、黄、红三色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的教育惩戒措施。
  根据规定,对列入“蓝色预警”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列入“黄色预警”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检讨;对列入“红色预警”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诫免谈话,在本系统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交组织部门实行召回处理。受到预警处理后,不能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的,视情节逐级提升预警等级。原预警等级为红色的,则加重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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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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