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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年货遭遇“低标高结”
市消保委: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可拨打热线投诉
作者:马乐
  □本报记者马乐
  春节将至,各类促销优惠活动大量增加,容易出现价格纠纷。1月28日,德城区的张女士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自己在逛超市买年货时发现南方牌黑芝麻糊搞活动,活动价只需要8.9元。考虑到家人喜欢吃,就一下子买了3包。可结账时,她发现实际付款金额比自己预估的多出不少,便仔细核对了一下购物小票,发现黑芝麻糊是按照原价14.8元收取的。“我跟收银员反映,对方却说一切以电脑上的价格为准。而且由于我已经结账,东西都不允许退了。 ”张女士怀疑该超市存在“低标高结”情况,有误导市民消费的嫌疑。
  当天下午,记者随张女士一起来到该超市讨说法。超市负责人解释,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黑芝麻糊等商品的折扣活动当天刚刚开始,价签是新换的,电脑没有及时更换特价商品数据,目前价格都已经更新完毕。该负责人将差价退还给张女士,并承诺今后将加强管理,防止这种情况再次发生。“低标高结”是指消费者付款时的价格高于商品的标价,这种情况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市民马女士介绍说:“类似的情况我也经历过一次。当时买的是一件79元的特价保暖内衣,结账时却收了90元。他们说是商品上架的时候摆放错了,退还差价了事。 ”
  记者随机询问了30位市民,26位表示没有核对购物小票的习惯。市民季先生说:“清单都是用电脑计算的,一般不会出错,我一般只会看个总计。而且每个商品上没有粘贴价签,一次性买很多东西时,记不住各自的价格,又不可能挨个回去核对。 ”
  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低标高结”现象的出现,有可能是商家管理疏忽导致,但也不排除一些商家在利益驱使下,利用消费者在所购商品种类较多时,不会逐项核对金额的习惯,浑水摸鱼。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家未告知消费者具体原因,就多收取了部分金额,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工作人员提醒,在超市、商场选购商品时,应及时核对账单,一旦发现价格不符,要马上与超市交涉。如发现有价格欺诈行为,可拨打热线12345或者1231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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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5 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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