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我市严卡食品非法添加源头
特殊药品6月底前须加贴警示标识
  本报讯 (王晓华 王伟)6月30日前,我市企业生产的药品,凡是在卫生部公布的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和农业部公布的 “饲料、养殖中禁用药物和物质清单”中榜上有名的,必须在标签上加印或者加贴“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否则一律不得出厂。
  为防止可能成为违法添加 “罪魁祸首”的某些药品被滥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了 “特殊药品”警示标识制度。要求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凡产品在卫生部所列食品添加剂名单和农业部所列禁用清单中的,必须于2011年6月30日前,在其出厂产品标签上加印或加贴“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原料药在标签上加印或加贴,制剂(局部用药除外)在标签或说明书上加印或加贴。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还要求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建立健全购销台账,实行实名购销,不得将相关药品销售给无 《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品经营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规定。对不按规定销售 “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药品、致使药品流出药用渠道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取消生产、经营资格。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特殊药品6月底前须加贴警示标识
  本文所在版面
【第 2 版:要闻·声音】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