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三部门要求强化特别职业培训计划
农村新成长劳动力预备制培训将免费
  核心提示:
  ■提高就业资金用于培训补贴比例
  ■合理确定各类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 记者2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突出培训重点,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通知强调,要以企业吸纳农民工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创业培训为工作重点。对企业吸纳的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和困难企业的在岗职工,重点开展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鼓励其参加6至12个月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按照中央1号文件的要求,对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后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培训费补贴,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对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积极开展1至6个月的中短期实用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及返乡农民工、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开展不少于10天的创业培训。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职业培训需求,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的比例,切实保障职业培训资金需要;要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制定办法,合理确定各类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通知指出,要坚持面向社会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通过招投标方式认定承担各类培训任务的培训单位。要建立专家评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就业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培训机构认定机制,要对申请承担培训任务的各类培训机构的设备设施、教学实训场地、师资配备和教材选用等情况进行重点考察。要将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名称、培训专业 (工种)及等级、培训期限、收费标准等情况统一向社会公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各类机构的监督检查,建立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三项制度,强化培训全过程监管。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就业局势的影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于2009年至2010年联合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2009年,全国共开展各类职业培训近3000万人次。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农村新成长劳动力预备制培训将免费
  本文所在版面
【第 8 版:国际国内新闻】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