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天朔(右二)正在接受审讯。
本报综合消息 11月27日9点半,臧天朔涉嫌聚众斗殴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最终,法院判定,臧天朔聚众斗殴罪名成立,获刑6年。其同伙、本案第一被告人吕长春被判刑9年。该案受害人家属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不会上诉。而臧天朔的律师表示此前已与受害者家属达成和解,法庭宣判量刑过重,他与臧天朔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早上8点左右,两辆押解犯罪嫌疑人的警车驶入北京市二中院。由于无法入内,众多媒体一直在二中院门口等候。上午10点多,宣判结束,两辆警车驶出二中院,臧天朔的辩护律师罗律师接受了媒体的采访。
罗律师透露,根据法院一审判决的结果,臧天朔聚众斗殴罪名成立,获刑6年,本案第一被告吕长春被判刑9年。罗律师称,此次他为臧天朔进行的是无罪辩护, “有期徒刑6年”量刑过重。至于是否上诉,他将与臧天朔商量后再做决定。
罗律师说,臧天朔的家属没有出席当天的宣判,在整个宣判过程中,臧天朔的情绪都很平静。而受害者家属则表示能够接受这个判决结果,不会再纠缠。罗律师透露,在案件审理之前,他们已经和受害者家属达成和解,并在民事方面给予对方29万元人民币的人道主义补偿,对方表示可以接受和谅解。
据悉,由于臧天朔此前已被拘留一年,因而将被关押至2014年。目前臧天朔被押至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新雨)
案情回顾
2003年,在河北廊坊开办酒吧的孙某(曾为臧天朔的合伙人)与合伙人发生利益冲突,从北京找来一批东北人,与对方在廊坊火车站发生火拼,造成一人死亡。据称,这批东北人的幕后老板就是臧天朔。
2008年年初,臧天朔的一名东北“马仔”在长春涉嫌犯罪被抓。讯问中,嫌疑人交代出涉及臧天朔的部分犯罪行为。警方随后展开调查。
2008年9月,网上出现一则帖子,称大约8月底,臧天朔在自家小区门前被多名便衣带走,因其涉嫌窝藏凶杀嫌疑人。
2008年11月6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公布,2008年9月28日,因涉嫌聚众斗殴,歌手臧天朔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09年4月,臧天朔涉嫌聚众斗殴一案,北京警方侦查结束,案件移交检察机关。
2009年8月底,臧天朔等因涉嫌敲诈勒索、聚众斗殴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2009年10月14日,臧天朔因涉嫌聚众斗殴,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2009年11月27日,臧天朔涉嫌聚众斗殴案再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