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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大“产业”还是做大“泡沫”
透视房地产业“国企热”

  近期,挟咄咄逼人的资金优势,国企在房地产市场风头强劲,一些国企、央企更是频频成为“地王”买家。
  持续的“国企热”会不会“烫伤”房地产业?不少业内人士认为,部分国企借助于资金优势进行的开发、拿地行为,将进一步刺激房价过快上涨,对房地产市场带来较大冲击,并增加后市调控的难度。房地产业“国企热”利弊如何尚难定论,但应警惕其“做大”楼市泡沫的可能性。

  房地产“升温”,国企“发热”

  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房地产企业销售额前十强中,包括前三名在内的六家企业均为国企。戴德梁行华东区综合住宅服务董事伍惠敏说,2007年A股市场排名前十的房企中有六家是民企,而今年则是国企“一统天下”。
  在土地市场上,国企表现更为强势,是各地“地王”最主要的买家。比如,4月29日,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7亿元夺得南山路勾山里B地块,楼面地价高达4.6万元/平方米,成为今年楼市回暖过程中重点城市首个“地王”。6月30日,中国中化集团旗下的中化方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40.6亿元摘得北京广渠路15号地块这一当地“地王”;7月23日,金地集团以30.48亿元拿下上海青浦区赵巷镇10号地块,创下2009年上海新“地王”。8月和10月,中国保利集团控股的保利地产先后成为苏州和南京两地的 “地王”得主。而在9月先后刷新上海“地王”纪录、将地价推高至70亿元以上的中国海外发展等,也均为国企。
  综合来看,国有资本主要通过三种途径进入房地产市场,一是通过地方政府控股的“城投公司”进入当地的一级土地开发市场;二是凭借资本优势进入土地二级市场;三是收购优质写字楼等持有型商业物业。其中,土地市场是国企争夺最激烈的领域。
  另一方面,民营企业正退出重点城市。《浙商》杂志日前针对30家较为知名的民营房企作了调查。这30家房企中,有18家房企今年以来没有拿过一块地。有地进账的12家房企中,7家企业所购土地位于南宁、黄山、镇江、绍兴、温州、宁波等二、三线城市。

  被动“避害”还是主动“趋利”

  国企进入房地产业,是被动“避害”,还是主动“趋利”,或是两者兼而有之?
  一国资房企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公司贷款变得“特别宽松”,往往是多家银行主动找上门,请求“帮帮忙”贷点款;对有些上十亿的项目,则会由总行的领导亲自来打招呼,“跟民企不同,巨大的资金优势使国企在房地产市场左右逢源”。
  民生银行近日发布的《地产金融蓝皮书》认为,国有资本涌入房地产市场有三大因素:首先,融资能力强,融资成本低;其次,国企的主业正因消费不足而导致产能过剩,房地产行业去库存化进度远比其他行业理想,国企急于扩大地产比重;再次,央企多为垄断性行业,可以用垄断行业的暴利弥补房地产行业短期的微利甚至亏损,以快速扩大在房地产行业的份额。由此,民生银行认为:“国进”不仅仅是货币政策和经济结构调整的伴生现象,更是现行经济体制和政策的必然产物。
  一位不愿具名的国企负责人说,原先国资委规定只有16家央企可以进入房地产,其他企业不能进入。“但这两年来,可能是央企的部分企业,特别是传统加工企业、生产制造企业效益不理想,出口又受影响,所以倾向于在房地产业中加大投资。”
  长期研究楼市的上海市政协人资环建委专职副主任孙钟炬认为,国企纷纷进入房地产业,既是“冒险意识”推动,也是“利益驱动”使然,“今年以来房地产业迎来了一个反常的‘黄金时期’,增强了企业的冒险意识。此外,目前房地产业是一个‘短平快’的行业,出效益快,风险却小,在很多企业看来无疑是最有收益的投资渠道”。

  应警惕“国企热”做大楼市泡沫

  一些分析人士认为,不少“土地”遭遇闲置,恰是因为企业资金薄弱、无力开发所致;而国企尤其是央企拥有稳固的资金链和强大的开发能力,能促进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深度开发。还有人认为,国企拿地是行政力量对房地产市场的管控手段之一,将为日后的楼市调控创造更多主动权。
  另有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国企“强悍”入市,是抬高地价、加快房价上涨的重要原因。一位进入上海已有10多年的港资房企人士说:“现在一些国企连楼面价超过2万元、3万元的地都会毫不犹豫地去拿,这让大家有些担心,如果一两年后这样的价格卖得动,那就说明房价上涨太快了;如果企业不开发,那就是炒地,借此融资圈钱。”
  他说,一些国企的主业并不是房地产,但频频制造“地王”,这将加剧市场的泡沫化、非理性程度。“我们不怕国企进来,但如果有些企业不考虑资产回报率、财务负债率,而只管依靠巨额的银行贷款和股市融资,非理性地拿地,那将对市场造成很大冲击”。
  孙钟炬还认为,国企尤其是央企与地方政府一向“关系深厚”,地方政府不会“傻”到去收回国企手中的地。这样一来,“土地闲置两年即收回”等政策的权威性将遭遇挑战。
  业内人士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对信贷资金流向的监管,防止资金过量流入房地产市场;尤其要规范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国企的投资行为,严控国企资金非理性进入楼市。此外,还应完善国企投资房地产的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严查国企炒楼、炒地行为。 叶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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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6 版:楼市·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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