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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公开宣判“7·5”六案件
  据新华社乌鲁木齐10月30日电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六起案件公开宣判,对艾尼·玉苏甫等四人故意杀人、放火、抢劫案,艾合买提江·莫明等十一人故意杀人、抢劫、放火、故意毁坏财物案以及韩俊波等二人故意杀人案三起上诉案件,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当庭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艾则孜江·亚森故意杀人、抢劫上诉案,经依法不开庭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阿不都克里木·阿不都瓦伊提故意杀人、放火案以及阿力木·麦提玉苏普等二人故意杀人、抢劫、放火案两起被告人不上诉的案件,经依照死刑复核程序审理,依法作出同意原判的裁定。
  依照法律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阿不都克里木·阿不都瓦伊提等九人的死刑裁定,将在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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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版:国际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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