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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不如信法
陵县乡镇司法调解规范运作
作者:任相国刘金伟秦国华
  陵县讯 边临镇寨门刘村为发展木业加工产业,为该村村民李某在村西头的空闲地安排了加工场地。邻居张某以噪音扰民为由与李某发生了斗殴事件,为此,张某多次到市上访。近日,该镇司法所联合镇信访、派出所、法庭、管区及该村人民调解员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终于使两人握手言和,化解了长达一年半的矛盾纠纷。
  “这种大调解与以往的人民调解不同。以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多数是村里年龄大、辈分高的人,靠人头熟、地头熟调解矛盾纠纷,但他们的文化素养往往比较低,也不懂法律。而现在农民往往只关心法律怎么说,法律规定的他们才信服。”该县司法局副局长王新生说, “司法调解中心与法庭不同。它采用非司法程序,用说服教育的方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处之以法,既解决了问题,又不伤感情,群众更容易接受。”
  陵县紧紧围绕和谐社会建设,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和谐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把重点督办新型社会矛盾为突破口,引导司法部门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目前的人民调解是陵县乡镇司法调解中心的发展和延伸,是依法调解人民内部矛盾一个有效途径。”陵县县委书记李世民说。1999年3月,陵县建立乡镇司法调解中心,在土桥、碱店、张习桥三个乡镇进行试点,半年后,在全县20个乡镇全部建立。之后,这种经验做法在全市、全省、全国推广。
  乡镇司法调解中心是在乡镇司法所的基础上,由派出所、法庭、计生、土管、民政、财政及党委办公室秘书、律师等组成。中心主任由乡镇副书记兼任,司法所长任常务副主任,下设接待站、调解庭、帮教办、法律服务所等办事机构。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受理本辖区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干群矛盾和各类热点难点问题,免费咨询、免费调解。
  “乡镇司法调解中心的建立并规范运作,发挥出了四个方面的重要作用。首先,妥善解决了农村的老大难问题,各种上访得到有效控制。其次,把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到县以上上访案件大幅下降。第三,促进了农村基层班子建设。第四,保障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李世民说。
(任相国 刘金伟 秦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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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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