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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建立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
作者:赵刚杨武贤陈金山
  临邑讯 从去年12月1日起,临邑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又多了一道程序,那就是由社会调查员出庭宣读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调查报告,法庭内还增设一个席位,即 “社会调查员”席。
  为使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帮教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规范,临邑县人民法院会同县关工委、县妇联、团县委、县教育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 《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的实施意见》。 《意见》下发后,该院在全县教育系统聘请了政治素质高,了解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热心从事这项工作的11名同志作为首批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员。
  聘任仪式结束后,贾俊卿等11名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员纷纷表示,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公正、中立的原则,客观、全面地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实事求是地撰写调查报告,为人民法院公正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提供重要依据。 (赵刚 杨武贤 陈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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