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国家机关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德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德州市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
2008年11月7日
为应对全市工业企业当前所面临的困难,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保持经济稳定较快增长,保持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支持企业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今年以来,受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经济形势日趋严峻,已对我国实体经济产生了较大影响,并波及到了我市工业企业,尤其是纺织服装、化工、钢铁、轻工建材等传统行业,受到较大冲击,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保增长”是当前党和国家经济大局中的首要任务,帮助企业渡过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困难,是各级各部门一项十分紧迫的重大政治经济责任。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行政管理部门、执纪执法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在非常时期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为企业排忧解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摒弃部门利益,放宽政策、提高效能、创优环境,千方百计为企业发展破除瓶颈制约,创造有利条件。
二、认真研究制定支持企业的政策措施。面对日益严峻的经济形势,各级各部门要抓紧结合机关效能建设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认真检查前期整改建制阶段工作,继续深入整改大局观念、服务意识、执行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要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主动作为,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1、要研究制定帮扶企业的政策措施。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都要亲自带队,深入企业和基层进行调研,在准确把握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围绕企业融资担保、技术改造、节能降耗、开拓市场、品牌信誉等各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与企业同心协力筑起抵御金融风暴连锁冲击的屏障。要将政府的有效资源、资产向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倾斜,帮助企业提高生存能力、应变能力和谋求突破的能力,确保企业在困境中站稳脚跟,主动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要实行部门联系帮扶企业制度。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对重点骨干企业要实行“一包一”的结对帮扶措施,主动靠前服务,主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并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定期调度考核。
2、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年整改建制阶段的工作部署,从再造工作流程入手,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要树立“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能一次办的不让企业跑两次,能当场办的绝不允许往后拖。要紧紧抓住国家加大投入、加大项目建设力度的机遇,对重点企业的重点项目,要开辟审批 “绿色通道”,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实行 “提前介入、联合审批、专人跟办”等措施,积极主动地帮助企业筛选、提报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好项目、大项目,为全市产业结构的调整、企业产品的晋档升级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打好基础。这是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工作的一个“总抓手”,十分关键。
3、狠抓制度机制落实。在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中,各级各部门普遍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岗位责任、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九项基本制度。今后,要以落实制度、规范运转为重心,真正把制度贯彻到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服务里。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上门服务、预约服务、代办代理、跟踪督办等配套服务机制,真正打造科学规范、高质高效、公开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严禁针对企业的乱检查、乱收费。各级各部门要无条件贯彻落实中央、省“保增长”的宏观调控指导方针和对企业的优惠扶持政策,确保政令畅通。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两暂停一严禁一规范”:
1、暂停面向企业的非必须的检查活动。从现在起到明年一季度,停止一切面向企业的非必须的检查活动。省以上统一部署的检查,应当改进检查方式方法,尽量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涉及环境保护、节能降耗、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税收及计划生育等必须的检查,实行 “履职不收费”的原则,并尽量减少数量或合并开展;其他检查项目一律停止。继续严格实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凡必须进行的检查,都要经市优化办备案,否则,一律视为乱检查。
2、暂停面向企业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从现在起到明年一季度,除必须收取的工本费外,暂停面向企业征收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市级以上的收费,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协调工作。对经营服务性收费,规定有幅度的,一律执行下限。要严格执行处罚自由裁量权,对个别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一律不予处罚;必要处罚时,一律执行下限。各级各部门要树立节约意识,压缩行政开支。企业要严格自律经营、依法经营,对于必须缴纳的税收、社会保险等,自觉按法律政策规定执行,不得违法经营,确保安全生产、社会稳定。
3、严禁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各级各部门要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坚决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现象。凡发现向企业吃拿卡要、索要和收受礼品礼券、故意刁难或报复企业等问题的,对当事人一律先停职检查,然后再按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4、清理整顿规范检查、收费项目和行为。停止检查收费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法依纪按政策清理规范所有的检查收费项目和行为。按照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有利于规范市场行为、有利于保持安全稳定的原则,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该取消的要坚决取消。清理整顿规范完成后,报市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核准后实施。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支持工作的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惩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1、建立完善责任体系。各级各部门要对企业的帮扶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主要领导负全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职能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负直接责任的工作责任体系。要在抓好领导班子、领导成员的同时,更要管好科室、站所基层单位,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严惩违纪违法行为。近期,市优化办、效能办要结合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明察暗访活动,重点查处一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或干扰企业发展的典型案件,不管涉及到什么部门什么人,都要严惩重处,并公开曝光。
3、强化考核评议监督。在今年年度考核中,市委、市政府将把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本意见的情况作为重要衡量标准,对工作落实不力、干扰企业发展或出现重大问题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 “一票否决”制,坚决取消一切评先树优资格。市纪委、监察局和效能办要认真组织好2008年度“政风行风暨机关效能建设”民主评议,加大评议结果运用。要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对工作不落实、执行不到位,造成失职渎职的,除追究当事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外,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