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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推动党校事业健康发展

  编者按 今年9月3日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是指导党校事业发展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纲领性文件,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本报从今天起组织编发由党校工作者撰写的系列学习体会文章,以推动《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在我市的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最近颁布实施的 《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对新时期党校工作作出了新的全面规划和部署,是指导党校事业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法规性文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条例》精神,是各级党委、党校面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一、《条例》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举措

  党中央一贯高度重视党校工作。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先后发布了 《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等文件,阐明了党校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了党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方向,引领并极大地促进了党校事业的发展。为适应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中央决定对暂行条例修订并以正式工作条例颁布实施。《条例》集中了全党智慧,体现了1995年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以来党校教育事业发展的最新成果,体现了中央对党校工作和党校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关怀。党校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阵地,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锻炼的熔炉,承担着教育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使命。加强党校建设,在更高水平上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是建设学习型政党、全面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基础,是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各级党委、党校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党的建设事业的大局出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精神上来。

二、深刻领会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

  《条例》内容共11章60条,规定了党校的地位、党校教育的总体要求、基本任务和目标要求,对党校的设置和领导体制,班次和学历、教学工作、科学研究工作、学员管理、队伍建设、机关党的工作、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和经费保障等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条例》明确规定了党校在党委整体工作中的地位。关于党校的定位,《条例》第一次明确指出,党校“是在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规定了党委对党校的领导的主要工作职责,特别是要“发挥党校在党委和政府决策中的思想库作用”。这不仅明确了党校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同时,更加突出地表明了党校在同级党委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明确了党委在党校事业发展中的职责,对党委领导党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条例》对党校教学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关于党校的教学,《条例》指出,“教学是党校的中心工作,党校一切工作都要围绕教学工作进行,为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服务。”党校教学工作,要围绕“一个中心、四个重点”不断充实和创新教学内容,优化党校教学布局;要按照分类别、分层次的原则设置教学班次、教学内容和课程;要增强党性教育的针对性,严格学习考核和教学效果评估,创新教学方式和方法,调动起教员和学员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做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条例》突出了教学在党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对进一步创新教学方式、探索运用更有效的教学方法,提高党校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条例》特别突出了党校管理工作,新设“学员管理”一章,明确了党校学员管理工作的要求、内容和具体措施。《条例》指出,学员管理是实现党校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要按照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要求,健全包括学员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管理、组织管理和生活管理在内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果,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增强教学效果。《条例》特别指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学员派出单位和党校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制度和机制。并重申了“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是党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建立健全行政、后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管理科学化和服务规范化的要求进行各项必要的改革,提高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后勤保障能力。
  《条例》对党校队伍建设作出许多新规定,指出,“队伍建设是党校事业发展的关键”“党校队伍建设的重点是教师队伍的建设”。《条例》明确规定了党校教学科研人员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品行修养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提出了加强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细化了党校工作人员的身份和待遇规定,并要求“各级党委要支持和帮助党校做好优秀人才选调工作,建立党校干部内外交流制度。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为党校输送和引进人才提供条件”,从而建立一支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适应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要求的党校工作人才队伍,造就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教学科研人才。
  《条例》内涵丰富、立意高远,必须在认真学习研究条文的基础上,系统领会精神,准确把握实质,为做好党校工作、推动党校事业全面发展奠定思想、理论、政策基础。

  三、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市、县党委必须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委要承担好对党校的直接领导责任,切实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党委的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关注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尤其要发挥好互联网的作用,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实现舆论宣传的全覆盖,使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把握准、领会透《条例》的精神,创造浓厚氛围,实现最佳效果。党校是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体,市、县委党校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把贯彻落实《条例》与加强党校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对照《条例》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找出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存在的差距,做好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规划和工作措施,以扎实创新的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引向深入。
  □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杜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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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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