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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就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公布《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通知说,省人民政府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是一部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法规草案。根据《山东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在省内各主要媒体全文公布该法规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后,再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
  通知要求,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征求、收集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通知指出,社会各界人士也可以将意见和建议直接寄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院前街一号珍珠泉院内
  邮编:250011
  联系电话:0531-8608245286082336
  传真:0531-86098762
  山东人大立法网(www.sdrdlf.gov.cn)通过“公民信箱”或者“立法沟通”栏目反馈意见。
  截止日期:2008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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