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近期,济南市委印发《关于构筑惩治预防体系打造廉洁高效济南的意见》,提出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为关键,以优化发展环境为突破口,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用5年时间,在济南市集中开展构筑惩治预防体系、打造廉洁高效济南的六大系统工程。其中第五项工程,就是实施发展环境优化工程,建设适宜创业之城。
审批提效——三个“最大限度”
“把所有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集中到一个服务大厅,本意是为了提高办事效率,但企业和业户却不‘领情’,怪了?”济南市长清区行政审批中心主任李宏有段时间直纳闷。
“其实原因也不复杂。窗口设在服务大厅,却只是接收申报材料而已,审批还得回单位研究,企业和业户两头都跑,反而更浪费时间和精力。”济南市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主任李开刚告诉记者,“此病不除,行政审批改革只能是形式主义。”
正在实施的发展环境优化工程为此开出了三剂“药方”:
一、再造审批流程,推动部门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处室集中,审批处室向审批中心集中;审批项目进中心到位,审批权限进窗口到位。
二、建立网上审批、重大项目集中审批和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强化网络实时监控。加大明察暗访、跟踪检查力度,探索民意调查有效途径,建立长效动态监管机制。
三、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搞好软件开发,推行网上审批、备案、缴费服务。
“原则非常明确,就是最大限度地方便服务对象,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环节、最大限度地提高办事效率。”济南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告诉笔者。
行政执法——
规范自由裁量权
遇到难题,你第一个会想到的是什么办法?“很简单,找熟人呗。”一位来济的投资商快言快语,“别说投资办厂搞项目做实业,就是车辆在路上违个章,第一个念头就是给熟人打电话。为啥?熟人好说话啊,该罚200的罚100。”
“罚多罚少自己说了算,今后可不能这样随便了。”济南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纪检监察部门将于11月前出台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
济南市在“发展环境优化工程”中提出,规范行政执法权。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梳理,明确执法依据、执法权力、执法程序和相应责任。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明确收费标准。
据悉,济南市有关部门已下发《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济南市各级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执法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均应按要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济南市还将健全行政执法考核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对有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处理;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诉求渠道——“一个号码找政府”
“门口有堆垃圾,堆了十多天了,也没人管管。大夏天的,真难受。”公交车上,一个市民发牢骚。“找政府啊,现在就打市长热线,12345,很好记的。”旁边一个同伴立即提议。“打电话简单,关键是管用吗?”又一个市民接了句。话糙理不糙。怎样才能让热线不是“摆设”?济南市在“发展环境优化工程”中提出,对市长公开电话与全市政务类、公用事业类服务热线进行整合,建立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处置、统一协调、部门联动、限时办理的工作机制,形成“一个号码找政府”的格局。
问题反映上去就是不处理,怎么办?纪检监察机关设立了效能监督热线和网上监督阵地,专门受理企业和群众的投诉,纠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查处各种损害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此外,济南市还广泛开展优化发展环境评议工作,重点评议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部门(行业)和单位。建立公众评价机制,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并实行动态管理。
再借用老百姓的一句糙话:你以为权力在手,可以不理老百姓这个茬,但总有人能管得了你。 晁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