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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底下息纠纷

树荫下,法官与村干部和当事人座谈,研究解决纠纷方案。


▲实地测量、察看现场。


  8月5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驱车50多公里来到夏津县南屯子村,现场审理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
  村民张某和邻居因通道问题纷争多年,曾求助村委会、土管局、派出所等组织介入协调,均由于该村没有统一建设规划、地形地貌演变复杂等原因,一直未得到解决。
  该案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后,为从根本上化解两家的纠纷,并对村民进行普法教育,民一庭的法官决定携卷进村现场审理。法官们实地测量、察看现场,之后,便找来七八个马扎子,在街头浓密的大树下坐了下来。经过与村干部和当事人进行座谈,法官们掌握了案件第一手情况,并稳定了当事人情绪,起到了宣传普及法律的社会效果。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尚洪立说,今年法院对涉及 “三农”的各类纠纷案件一律实行携卷下乡巡回审理,目的是对广大农村干部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郑春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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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4 版:今日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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