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游泳消夏当心染病
作者:李婧
  本报讯 连日来的高温天气使我市游泳场所里人满为患。酷暑难耐,游泳当然是人们消夏的好选择,但游泳场所也是多种疾病滋生、传播的场所。那么,游泳场所给人体健康带来哪些隐患?怎样才能不被传染疾病?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人民医院的有关专家。
  据市人民医院预防保健科主任褚国洪介绍,在管理不正规、设施不安全、水质不达标的游泳场所游泳,很容易让游泳者感染眼部传染病、皮肤传染病、妇科疾病、耳部炎症、消化道传染病等疾病。这些疾病大多数经污染的池水传播,少数也可经公用的游泳衣、裤、帽、毛巾传播,也能通过游泳池的地面、池壁、公用厕所的地面、门等传播。病原体主要通过口、手、皮肤黏膜侵入人体,造成疾病的传播。
  褚国洪提醒广大市民,在享受游泳带来的清凉时,千万别忘讲究卫生安全。首先,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游泳场所的监管。其次,市民要尽量选择卫生条件好的游泳场所,在游泳前应注意查看游泳场所有无卫生许可证,游泳池入口处是否设有卫生须知标牌,游泳前要沐浴,并要经过消毒池浸泡脚之后再进入泳池,进入泳池前要适当活动,游泳后要仔细冲洗,不能因为身体疲惫就省了这些程序。
  另外,患有肝炎、脚气、严重体癣等皮肤病或红眼病、肠道传染病等传染性疾病的市民,在发病期间应避免到公共游泳场所游泳,以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而且带病入池对自己也不利。比如红眼病患者入池,由于受到水中用于消毒的氯的刺激,会使病情加重,而一些酗酒者、心脑血管病患者等进入,则很有可能危及生命。(记者 李婧 通讯员 王晓亮)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游泳消夏当心染病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5 版:民生民情】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