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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均违法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人们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已经成为人们经商和出行的代步工具。但是,由于驾驶员素质参差不齐,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迅速增加。而酒后和醉酒驾驶车辆的现象也在不断攀升,给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和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虽然交警部门加大了对酒后驾驶车辆的整治力度,但是,酒后驾驶车辆的现象却屡禁不止,原因就在于人们对于道路交通律法规不了解,对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危害认识不够。下面,笔者就《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理办法进行说明。
  2004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 《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了,这就意味着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都被纳入了法律管理的轨道。对于酒后和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都有详细的规定。关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第九十一条中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由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带来的危害更加严重,所以,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加大了处罚力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由于营运车辆经常参与道路交通之中,所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加重了对饮酒后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的处罚力度。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同时,还规定,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陵县交警大队 李付臣 赵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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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4 版: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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