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室外环境质量缺陷可索赔
  我入住小区已经六七年了,但是开发商仍然没有按照房屋预售时的承诺交付会所和健身场所,我们应该怎么办? 读者:刘先生
  答:由于开发商没有履行当时承诺的义务,致使业主的生活环境品质下降,物业没有升值,肯定会给业主造成很大损失,开发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规程》的规定,房屋质量缺陷损失包括房屋实体质量缺陷、房屋功能质量缺陷、房屋环境质量缺陷。其中,房屋环境质量缺陷又分为房屋室内环境质量缺陷和房屋室外环境质量缺陷。开发商未建设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就属于房屋室外环境质量缺陷。目前,国内有专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对房屋室外环境质量缺陷进行评估,业主可以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该损失的具体数额。 欣汪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室外环境质量缺陷可索赔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6 版:楼市·家居】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