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在广西南宁民族广场举行。工商执法部门为消费者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开展讲解和传授食品快速检测等活动。 据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记者14日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5年来,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消费侵权案件79.61万件,案值48.05亿元;受理消费者申诉376万件,成功调解消费纠纷339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亿余元。
各级工商机关针对服务领域消费侵权的状况,突出餐饮、旅游、修理、美容美发等行业,深入开展 “维权反欺诈”活动,既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全系统共建立各类12315维权联络站或投诉站50.4万个, “一会两站”和12315进社区、进村镇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64%。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际消费者协会将今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定为“垃圾食品一代:国际消费者协会发起停止对儿童销售不健康食品活动”,呼吁各国消费者关注垃圾食品对儿童造成的危害。
国际消费者协会认为,食用不健康食品是导致肥胖、心脏病、糖尿病甚至癌症的重要诱因。国际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全球约有2200万超重或肥胖的5岁以下儿童。因此,如何预防儿童因不健康食品导致肥胖甚至致病将成为今年国际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中心。
随着现代工业化生产的迅速发展和生产技术的日新月异,消费品的结构日趋精密复杂,使用难度增大,商品流通加快,竞争加剧,消费事故也大量发生。尤其是近年来,假冒伪劣商品在世界市场上泛滥成灾,已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社会公害。
为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现称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应享有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