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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丢失难索赔税务机关解烦恼
  本报讯 近日,市地税局德城分局来了一名男子,见到税务人员就着急地说:“同志,我的车被盗了,保险公司又不给赔,可急死我了,你们可得帮帮我!”
  原来,这名男子姓刘,于一个月以前花了6.2万元在某旧机动车市场购买了一辆二手轿车,可是该旧机动车市场开具的发票显示的金额仅为600元,当刘先生索要足额发票时被告知:“要想开足额发票,几千块钱的税款你得交。”为了省钱,刘先生拿着金额600元的发票回去了。可是刚过一个月,刘先生的车就被盗了,他去辖区派出所报案,却因为出具的发票金额与车辆的实际价值明显不符,不符合立案条件,不予立案。而刘先生在保险公司得到的答复是:“丢失车辆的车主必须在48小时内报案,并且公安机关予以立案后才能进行赔偿。”心急如焚的刘先生束手无策,只有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地税局。
  虽然汽车等销售行业的发票使用归国税局负责,但德城地税的税务人员没有一推了之,而是马上联系了国税局的税务人员,向他们讲明了情况。国税局工作人员当即责成该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给刘先生开具足额发票,最终使刘先生顺利得到理赔。 (杨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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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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